
王永生,女,汉族,1970年3月生,山西省应县人,研究生学历。1992-1995年在山西师范大学经济研究所攻读政治经济学硕士研究生。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0年7月参加工作(大专毕业分配)。现任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。
曾任广灵县人民法院院长,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、正处级审判员,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常务副院长、二级高级法官。
2016年7月,任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。
2025年12月,任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。
2026年1月,任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。
先后获得山西省“巾帼建功标兵”、大同市“十行百优妇女”等十多项荣誉,她任院长期间,广灵法院被授予“全省优秀法院”,“全市模范法院”等荣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