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校友工作管理机制,及时了解各学院校友分会组织机构信息变更及校友工作开展情况,携手推动校友工作高质量发展,请各学院根据《山西师范大学校友联络与服务管理办法》(晋师党字〔2024〕3号)文件精神落实好相关工作,及时更新并提交本院校友会组织机构成员名单(附件)。机构可设置会长1名、秘书长1名、副会长及副秘书长若干名。也可结合学院实际,设置名誉会长、顾问等。
请各学院于2025年12月15日前,将更新后的学院校友会组织机构成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oyou@sxnu.edu.cn,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校友工作办公室(行政楼南304)。
联系人:张老师 0351-2051683
附件:山西师范大学XXX学院校友会组织机构成员名单
校友工作办公室
2025年12月8日